第一类毒化学品生产(第一类制毒药品)
[ 时间:2024-09-30 阅读:50次 ]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1、醋酸酐 乙酸酐是一种有机物,化学式为C4H6O3,无色透明液体,有强烈的乙酸气味,味酸,有吸湿性,溶于氯仿和乙醚,缓慢地溶于水形成乙酸,与乙醇作用形成乙酸乙酯。易燃,有腐蚀性,有催泪性。

2、常见的易制毒化品如下:第一类:1一苯基一2一丙酮、3,4一亚甲基二氧苯基一2一丙酮、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N一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笨酸甲酸;第二类:苯乙酸、醋酸酐、三氯甲烷、哌啶;第三类: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

3、经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需具备依法登记、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等条件,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需有相关知识且无犯罪记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许可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而非药品类则由省级安监部门审批。审批过程同样在30日内完成,同样提供书面理由。

4、审批程序根据不同化学品类别有所不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而非药品类则由公安机关审批。审批部门需在10日内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者将发放购买许可证,不合格者会给出书面拒绝理由。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 购买管理:需提交企业或组织合法使用证明,第一类药品类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批,非药品类由省级公安机关审批,个人自用购买高锰酸钾需备案。- 运输管理:需提供购销合同和相关证明,一类由市级公安机关审批,三类由县级审批后备案。

申请经营第一类中的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由本条例附表列示。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目录:第一类:(1) 1-苯基-2-丙酮。(2) 3, 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3)胡椒醛。(4)黄樟素。(5) 黄樟油。(6) 异黄樟素。(7) N-乙酰邻氨基苯酸。(8)邻氨基苯甲酸。第二类:(1) 苯乙酸。(2)醋酸酐★。(3) 三氯甲烷★。(4) 乙醚★。

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审批和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法律分析: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购买许可证。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申请生产第一类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什么部门审批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十条 申请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经营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法律分析: 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审批流程中,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许可,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部门会在60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生产许可证,不合格的会书面说明理由,并可能在现有许可证件上标注。

对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规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生产、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资格;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企业或其他组织资格;医疗机构持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可以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章的规定,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或在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的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时,需由运出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取得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继续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许可证颁发管理部门提出换证申请并提交相应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换领新证。

年。根据查询百度律临显示: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许可证,通常称为“非药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一种由政府颁发的,允许企业或个人从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活动的资质。该许可证的有效期通常为3年,即从许可证颁发之日起的3年内,持证人可以从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活动。

年。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是一种行政许可,而行政许可是有期限的,如果超过规定的期限没有进行延续申请,那么该许可证就会失效,因此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

第十二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继续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许可证颁发管理部门提出换证申请并提交相应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换领新证。

法律分析:办理危化证一般有效期3年,危化证到期之前可以3个月去安监局办理延期。危化证延期需要提供安全人员培训证书,培训证书有效期也是3年,因此需要拿到培训证书才能办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如果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品名里含有易制毒化学品品名,则需要办理易制毒许可证。

第十条申请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经营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公安机关对易制毒化学品有哪些管理要求?

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还应当在仓储场所等重点区域设置电视监控设施以及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装置。第八条 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行政部门还需定期通报许可、吊销许可及企业登记变更或注销的情况,以保持信息的互通。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进出口单位需每年3月31日前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上一年度的活动情况,有条件者可与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计算机联网,实时分享经营信息。

法律分析: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储存管理。、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安全管理。